不同时间也会让杂草的定义发生变化,以前受人欢迎的植物在若干年后可能会被当作有害物种。
还有些定义是着重表达杂草的不适宜性或不利性,没有发现可用性;但是植物是否有用取决于当时的人们如何看待,会随着时间和认知的变化而变化。
毒性:皮肤接触,食用等中毒途径。人们可能因为其危险性而产生负面印象,还有一种理性的厌恶源于在道德层面上不允许它们的行为,例如寄生、外形丑陋、姿态不美,野生植物=原始人,园艺品种=文明人,还有定义所有非人工种植的植物均为杂草。
按照这些标准,不喜欢就可以成为批判和指责的理由而定义杂草。所有的定义都是从人类角度出发,妨碍了人类的植物。事实上杂草有很多积极作用,与人类共生,还有很多具有文化价值。21世纪开始出现极具侵略性的种类,侵害生态系统,破坏农作物和园林景观。原因是人类破坏了自然界的平衡,使得某些植物缺乏互相制约和平衡的其他物种而肆虐(消灭大量原生物种/引入外来物种)
农耕文化对人类现代自然观的形成有着重大作用,自然界被划分为为了人类利益而被驯化和繁殖的生物;以及野生生物。而杂草代表野性闯入文明,展现了自然界的生命如何抗拒人类文化的束缚。
有些外来植物是被有意引入,还有一些是无意间带入。花园里出现的杂草可能能体现主人的喜好和活动范围。废墟上出现的植物也可以被看作一种证据和救赎,形成记忆的纽带,讲述重生的力量。
植物本土化应当以植物行为的可接受程度和适当与否作为标准,而不应取决于原产国家。杂草们快速、机会主义的生存模式意味着它们填补了大地的空白,修复各种被破坏的植被,稳固了土壤,保持了水分,形成了复杂稳定的植物系统。对待杂草时,可能正确的理解和适当的妥协比清除它们更有利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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