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对精神的崇拜,对物质的蔑视
- 投降可耻,宁可战死
- 依赖等级制。严格遵从等级制度,同时也有严格执行的规则,违规者一定会受罚。天皇虽然没有实权和政治作为,但是作为神圣的存在从来没有被侵犯或取消。封建制度时期允许不同阶层在规范内有一定变通,封建关系网络由货币系统维持。
- 明治维新 口号“王政复古”,然而明治政府一开始就背离了尊王派维护封建制的愿望。政府统一发放藩主薪金,废除等级标志,废除佛教的国教地位等皆不受欢迎或遭遇反对。新政权最终简化了等级制,强化了中央集权,颁布了宪法。政府工作的基础就是各就其位的顺从。
- 自认为是历史的债务人 受了别人恩惠即亏欠了对方。有对父母,幼弟,国家,天皇的义务,也有对姻亲等的情义需要报答。这种义务和情义有时会带来怨恨。除了对别人还有对自己的情义,要保护自己的名誉不受损害。得到别人的尊重是对自己情义的报答。
- 人之常情:肉体的享受属于次要消遣范畴,感官享乐不得作为严肃生活方式畿,不得沉溺其中,不得影响主要义务。如泡热水澡,冷水修行,爱睡觉,认为性的快乐无需道德约束,沉迷于同性恋游戏,酗酒等。精神和肉体不是互相对立,肉体享乐不会影响精神。以此推导出的逻辑结论是,世界不是善恶斗争的战场。人有两个灵魂:温和和粗暴的,两者都是必须的善良的。美德不意味着和邪恶作斗争。
- 诚:坚持,真诚,所有美德的基础,对义务的竭力履行,全力以赴。热诚的追寻一条路,赞扬不追逐私利之人,不受制于激情之人,不冒险侮辱不想冒犯的人。一个人要为其行为本身以及行为导致的边际效果负责。羞耻文化:只要没暴露给外人,羞耻就起不到制裁作用。羞耻文化依赖外界制约,赎罪文化依赖内心对罪恶的承认。
- 修炼:为他人做出牺牲并不是难以忍受的痛苦,而是感受生活的方式,通过思想训练人才能品尝人生的滋味,扩大人生的范畴。日本人修炼禅宗是为了各种世俗目标。禅宗只依赖自力,他们认为潜在的力量只存在于人自身,只有通过自己努力才能扩大这种力量。他们意图达到“无我”和“虽生犹死”的状态,以摆脱观察本我的束缚和压力达到自我最高境界。
-幼儿教育:幼儿时期享有特权和心理上的惬意,长大需要各种修炼。于是记忆中,不知羞耻的时候更轻松。童年教育的不连贯性造成日本男人行为的矛盾性。他们既可以沉溺于快乐与安逸,也可以不遗余力地接受极端的义务;既可以在等级制度下非常驯服,又不会轻易服从上级;既彬彬有礼又傲慢自负;既可以是狂热的保守主义者,又能被新的生活方式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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