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0 March 2017

#14 《同性恋亚文化》李银河

关于成因的先天说和后天说:有人希望发现证据证明同性恋是先天形成,因为这样似乎有了正当的理由,而且避免了他人进行“纠正”的企图。但是如果证明先天形成,有可能造成同性恋被作为疾病治疗,或在出生前就通过基因筛选而避免同性恋的出生。有人提出,即使证明同性恋是后天原因造成,也可以说任何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有权选择作为同性恋生活,无论是后天习得还是有意的选择,都是个人的权利。

后天环境与经历的影响:1首次性经历,2恋母情节(憎父),3女性化教育方式,4特殊经历(被女性虐待过/与女性交往不愉快的回忆),5家庭成员过分钟爱/父母过分冷漠:同性恋实际上是一种自恋主义倾向(溺爱引起自娇/冷漠引起自怜),对异性没有好奇心,和同性在一起好像和自己在一起一样。性别认同与性爱倾向是不同的两回事。

气质型同性恋和境遇型同性恋:
气质型:有条件接触异性的前提下仍然选择同性
境遇型同性恋:原欲受阻导致转向同性恋爱关系(单性/准单性环境,文化氛围/道德要求严格导致压抑,异性交往受挫)未必真的与同性恋形成有因果关系,但是当事人相信或愿意相信这些因素是导致自己同性恋的成因。

自我认同
有些同性恋是自我意识到自己的性取向,也有些人是在懵懂未知的情况下受到他人引导才开始。引导人通常年龄较长,出于各种不同的目的引导年轻人,这也成为社会上对同性恋反感的原因之一,因为无法确定被引导人是自愿还是被骗误入歧途。

感情生活
同性恋在很多方面与异性恋相同,感情可以同样真挚深刻,也可以存在欺骗。虽然多数同性恋认为没有感情只有性是不好的,但实际上只有性关系的多,性和感情兼具的关系少。因为不被社会接受,被认为是异常病态的,所以多数只是发泄欲望的关系。在不被接受的社会环境中产生感情会很辛苦,社会地位家庭关系受影响。因为缺少社会习俗和法律法规强化和维系婚姻,再加上个人内心和社会外在冲突影响,同性恋能维持长期关系的很少。嫉妒心重要性低,独占心理薄弱,脚踩多只船的情况多见。恋爱动机比较纯粹是为了追求快乐,多为对方先天特质所吸引,较少受社会属性影响,原因是同性恋难以组建家庭或生育子嗣,也因此具有兄弟爱性质。也因为同性恋不能形成永久结合便不会因为长期生活加生活琐事产生对爱情的幻灭感,而是热烈过后即分手。

性生活
在男同性恋社群中,相当多的人不扮演固定角色,角色会经常互换,公平来往。对于同性性行为中不可避免的主动被动角色划分,不能简单拿来附会男女两性的性别角色,要避免对同性恋关系套用异性恋思维模式的做法。


对同性恋评判的四个层次
1法律评判 2宗教评判 3 医学评判 4 社会评判:同性恋在人们心中从宗教意义上的罪人和法律意义上的罪犯变为病人,被认为是人道主义转变。之后,认为它是病态的观点又转变为其不过是异于常人的违反社会行为规范的个人倾向,在现代又第三次转变得更宽容,认为是一种正常自然的性取向,只是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同性恋社群对自身的看法也有着类似的变化,根据年龄、教育程度、社会阶层而有着巨大的差异。

西方国家在历史上曾在法律和宗教上认为同性恋有罪,刑罚从有期徒刑到死刑不等,随着时间的推移,罪行逐渐减轻,直至现代认为同性恋本身无罪。甚至还形成了一种文化潮流,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特立独行的反叛传统的生活方式,人可以出于各种意愿自行选择此种生活方式。相对而言,中国对同性恋的态度一直模糊不清,没有明确的说明是否犯罪或者只是错误的行为,各个时期和组织处理方式也有很大差异。总体而言相对西方的刑罚,中国对同性恋的态度在多数时期都比较宽松,也是因为多数同性恋会选择结婚生子,完成了社会和家庭对其的生殖期待,于是社会上态度也较为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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